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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3章 火耗归公 摊丁入亩(3 / 4)

作品:《明末称雄

袁继咸等都迅速在心里计算着。

很快他就得出了答案,南方一亩地等于要征银元四角,北方每亩地要征银元三角两分。

大明一石米约有一百五十五斤,正税十五斤,就是近一斗,加征五斤,那就是一斗两升了。过去大明的时候,除了南方的苏松两地,田赋最重外,一般都是征三升多一亩,不过附加火耗就比较多。

而南方的亩产是比较高的,普遍能达到两三石。

北方的产量较低,但也有一石左右。

算来,新和田赋税率大约是十五税一,远比大明初定下的三十税一要高。不过大明的三十税一也不过是好听,实际上附加的部份却是正税的多倍,甚至十倍几十倍之多。

十五税一,只要没有火耗附加,也还不算太高。刘钧认为,这个税率,是完全能够让百姓承担的了的。

大明百姓还有一项非常重的负担,那就是丁税了,这其实也就是人头税。按人头征收,特别是在大明改征银后,许多劳役都改为官府出银雇佣,这笔银子最后摊到每个百姓头上。但因为许多大户都有特权,并不承担,因此丁银往往又是一笔极大的负担,不比田赋少。

本来自唐两税法起,人头税就是已经取消了的,是包含在了两税中的。可后来经历宋元明几朝,这个人头税其实一直都在,哪怕就是一条鞭法,这人头税不但没取消,实际上还是等于交了好几份。

两税中本来已经包含了人头税,后来的一条鞭法,自然也是包含了的。

不过这也是各朝惯例,人头税毕竟是一项大收税,特别是地方,就指望着这个收入用度了。

而人头税,对百姓的负担是比较重的,因为不论你有钱没钱,他是按人头征税的,不是按财产征税的,有钱人和没钱人,都交一样的税。

后来清朝时,搞了火耗归公,摊丁入亩。

把人丁数固定下来,然后把这个固定了的丁银数。摊入到田亩中。但实际上,摊丁入亩也不彻底,部份丁银是到了田亩中,百姓然后要交部份丁银。就跟唐宋元明等各朝一样,不管怎么改,人头税总是免不掉。

现在刘钧也打算摊丁入亩,以后就不再另征丁银了。

甚至百姓以后也不须另外服瑶役,该服的役。全由官府雇佣招人,支给薪水。而这笔雇佣的费用,也不再另向百姓征收。

百姓既不用服免费的劳役,也不用再额外的交这些役银。

那钱出哪来?

从地税中来,从中央拔款中来,另外也从田赋中来。

大汉现在天下约有两亿人口,有田地大约十二亿亩。

刘钧准备固定这个人口和田亩数量,也不管男女老少,田地肥瘦,总之每年征丁银两千四百万块。摊到这十二亿亩地中,等于是每亩地摊入两分银元。

等于每亩地加征丁银一斤粮。

而摊到每个百姓头上,等于是每人征六斤粮。

不过因为这笔银元是摊入田亩中的,因此实际上最后征收时,有田才加征,田多多征,田少少征。

如果一户普通百姓家里只有二十亩地,那他的丁银不过二十斤。如果一个大地主有一千亩地,他就得交一千斤丁银。

如果这人是个工人,没有田地。那他一斤粮都不用交。

一亩地一斤粮,绝不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