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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爱你,娘子!(1 / 5)

作品:《大夏明镜

“下官对公子的敬仰,真是如滔滔江水,连绵不绝……”

“哪里哪里……”

“公子若是为官,一定是当朝能臣。”

“过奖,过奖,大人刚才也很机智。”

“哎,比起公子远远不如。”

……

公堂之上,吴管家看着少爷和长安县令有来有回,脸上的表情茫然又错愕。

如果不是他从小看着少爷长大,对他身上的每一块地方都很熟悉,他一定会以为少爷换人了。

现在的少爷和以前的少爷,除了长的像,哪里都不像。

山羊胡瘦子认罪之后,很快就写好了供词,李诺看向长安县令,问道:“此人之罪,裴大人打算怎么判?”

若是在现代,盗窃罪根据数额,少则拘役管制,多了可判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

其中,盗窃三千元以上,就算是数额较大,最高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三十万至五十万以上,就是十年以上甚至无期了,当然,后世的无期徒刑,没有意外发生的话,最多也就服刑二十年左右。

长安县令思忖片刻,说道:“依照大夏律,诸窃盗,不得财,笞五十;得财者,将所得财物折算成绢数,一尺杖六十,一匹加一等;五匹徒一年,多于五十匹者,徒三年,流放三千里……,现今一匹绢两百钱,此贼盗窃数额之巨,远超五十匹绢,当徒三年,流放三千里……”

不出李诺所料,这个世界大夏的律法,对于大额盗窃罪判的也不轻。

盗窃看似危害程度不高,其实对社会治安危害极大,在这个时代,一家人赖以生存的财物被盗,是有可能死人的,也有很大可能会将良善之民逼到绝路。

当看到长安县令写完判词后,李诺眉间有掩饰不住的欣喜。

法典上又多了一页,继那女刺客之后,那山羊胡盗贼的画像,出现在法典第二页。

而法典封面上的数字,再次发生了变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