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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爱你,娘子!(2 / 5)

作品:《大夏明镜

“姓名:李诺。”

“寿命:十一日。”

抓个女刺客才给他加了两天,抓个小偷,居然给他加了六天,徒三年加三天,流放三千里再加三天,经过李诺的试验,每流放一千里加一天,大夏律最多流放三千里,再严重就是死刑了。

不知道死刑又能加多少天……

现在看来,有些事情已经很明显了,不用李诺自身和案件有关,只要是他参与的案子,都能得到法典的寿命奖励。

只是参与到什么程度才算,暂时还无从得知。

李诺已经迫不及待想要继续验证了,毕竟,十一天,一眨眼就过去了,他必须得经手更多的案子,才能保住这好不容易得来的第二次生命。

他看向长安县令,问道:“裴大人这里还有没有别的案子?”

长安县令一脸的无奈,这大少爷判案判上瘾了,自己午饭还没吃呢,但他也不敢说什么,正好衙门里还有几件未曾宣判的案子,就让他过过瘾吧……

一刻钟之后,李诺一脸失望。

长安县衙的确还有几件案子,但都是证据确凿,只剩下宣判的案子,这种案子,哪怕是他亲自手写判决,《法典》上的数字,也没有任何变动。

他还是太乐观了,看来能够增加寿命的案子,就算不用他身处其中,也要有足够的参与度。

长安县令拿着李诺亲手誊写的判决,赞叹道:“少爷的这一手簪花小楷,写的真漂亮,怕是长安少有人及……”

他发现他还是小看了李诺。

用“漂亮”来形容他这一手簪花小楷,是远远不够的,只论簪花小楷,整个长安,都未必有人写的比他更好,这不仅需要长时间的练习,更重要的是天赋。

一直以为,大理寺卿的儿子是一个傻子,但今天却发现他不仅机智,竟然还写的一手好字。

只不过,这种秀雅飘逸的簪花小楷,一般是女子学的多一点,对于男子来说,则显得有些阴柔,若是有男人写的一手簪花小楷,恐怕会被人们所耻笑。

这李诺,身体里就像是有一位擅长书法的女子灵魂。